瘋桌友服務條款

接受條款

本使用條款訂立的目的,是為了保護瘋桌友帳號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(以下稱瘋桌友)的利益,並構成瘋桌友與瘋桌友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,當您提出申請及註冊使用時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。「瘋桌遊」有權利於任何時間修改及變更本服務條款,建議您隨時注意網站公告或該等修改、變更,若您於變更或修改後繼續使用「本服務」,視為您已接受及同意變更或修改之服務條款,假如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,請您應停止使用「本服務」。若您為未滿二十歲,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,並應於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。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,即推定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
系統中斷或故障

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、或人為操作之疏失而全部或一部中斷、暫時無法使用、遲延、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、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下列情形發生時,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。Phantasia 對於您因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,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
使用者義務

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。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,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。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: - 上載、張貼、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 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;

- 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其他智慧財 產權及其他權利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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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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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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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桌友帳號、密碼及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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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

因網路上之資訊眾多,難免有不適合於兒童與青少年之資訊存在,如暴力、色情或犯罪等資訊,兒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靈與肉體上的傷害。因此,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,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,家長(或監護人)應盡到下列義務: A. 兒童及青少年瀏覽。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時,應全程在旁陪伴,十二 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。 B. 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,應避免其接觸其他使用者所上傳 含有暴力、色情或鼓勵犯罪等資訊之內容。